本市規范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預留及返還

發布時間:2024-04-26 點擊:80
預留比例不高于工程款總額5%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通知》要求,為進一步規范本市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預留及返還工作,切實減輕建筑企業負擔,為企業營造良好發展環境,市建委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預留及返還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的預留與返還,應嚴格依照《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執行,各區不得另設相關規定。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的預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款結算價款總額的5%。在工程項目竣工前,已經繳納履約保證金的,建設單位不得同時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
(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 2016-08-18 17:12:49)

津洽會期間開通5條免費公交線路
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動員部署2017年法制工作
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關于天津地鐵6號線首開段工程開通試運營的批復
天津至珠海實現海上直航貨物往來時間將大幅縮短
天津公交3300余部空調車檢修車內超28攝氏度開啟空調
5月16日起津被盜搶車主可申指標上牌
天津南港工業區港區航道、港池挖泥結合吹填造陸工程展開
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切實做好國慶及中秋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